2021年2月25日,通过五里红娘帮婚姻介绍所的介绍,张某娟加我的微信开始接触,通过一个多月的微信聊天感觉较好,随后张某娟叫我回来宿松见面,双方通过见面后感觉比较满意,没过多久张某娟提出打结婚证,同时提出要20万的彩礼及三金,总计差不多25万元左右。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后经过协商张某娟表示最低要16万元的彩礼,不然就不与我打结婚证。 2月28日,我们双方父母及亲朋好友一起吃饭,双方都比较满意,从前至后张某娟没有提起自己还有一个小孩的事情。当天,我父亲付了10110元,晚上张某娟逼着我去老庙黄金买了三金付款五万元,钱是我付的,而发票的名字却是张某娟。3月29日,张某娟逼着我付彩礼,如果不付彩礼就分手。于是,我们就去了中国银行pos机转账10万元,再从农业银行卡转账10万元,3月30号我们就去民政局打了结婚证,打完结婚证付了彩礼对方没有按宿松的规矩进行回礼。而是打车回我老家河塌见父母,请了亲朋好友吃饭喝酒,期间张某娟逼着我妈要改口费8000元,说是他们那边的规矩,我就说我们河塌没有改口费的规矩,通过协商我父亲给600元,母亲也给了600元的改口费,吃饭时我母亲又给了4000元的见面礼,女方在我家住了几天后回娘家,我父母又打发女方2000元回娘家。张某娟会娘家后,又通过电话变着法找我要红包,通过微信我给其转去好几千元。 然后我们去深圳打工,在深圳仅仅待了一个月,张某娟每天找各种理由和我吵架要回家,我实在没有办法就同意她回来了 ,在深圳期间我哥、我姐和姐夫共给了3000元的红包,还有平常我给的钱和我姐借的钱有7到8千回家,到了6月份我有事回来办事,回家办事期间张某娟天天和我吵架,实在没有办法我又买了一张车票回了深圳,在到今年8月份她去北京给她爸爸看病,期间发朋友圈冒出一个10多岁的小孩,我问她这女孩与她什么关系,他说是亲戚的小孩,第二天我翻他父亲的抖音,发现了张某娟和那个女孩合影,而小孩说张某娟是她妈妈,然后张某娟也承认了此事。2021年10月23号我从深圳回到宿松找她,在家这段时间天天有男人去找她,然后我就去问男方为什么经常去找我老婆,男方说张某娟跟他说她未婚,由于没有结婚导致其经常去找她,然后我回来和张某娟发生争吵,我把张某娟的手机摔了,后公安机关调解我赔了张某娟3000元。第二天张某娟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即要求离婚可以,张某娟必须退回彩礼,而张某娟坚决不退。 至此,我心里对张某娟的做法有些不解,于是去她老家调查一下她的情况,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吓一跳。张某娟在这之前也采用同样的方法骗了几个男子。顿时,我明白了张某娟与我交往从前到后的所有一切除了钱还是钱,根本就没有想着与我过日子,而是把骗婚当成一种职业。 当我冷静的思考这些问题后,我果断的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有结婚证在手,公安机关认为这只是家事,于是不予立案。 与此同时,在调查中发现,2021年3月张某娟与一男子也因同样的事情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张某娟用欺骗的手段骗取其“彩礼”6万元,而张某娟只承认4万,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娟退还2万余元的“彩礼”。 至此,我完全明白了这个女人,打着结婚的旗号,然后索取“彩礼”,事后采取各种办法与被骗男子分手,以此达到侵财的目的。2021年4月,张某娟因此事从法庭出来不久,如今,我俩又因同样的事情走进法庭。但我不知道后面还会谁会走进张某娟的视野,最后成为“猎物”,为此发帖曝光,希望这种以婚姻为游戏的诈骗不再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