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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陈邦珍,女,70岁,住宿松县孚玉镇民东街福利巷15号,身份证:3408195201010044,电话:18715409839(其丈夫的)。
求助事由:
因宿松县残联违规对求助人评残:
1,第一次,宿松县残联会长黄伟平以目测方式,将求助人原来的二级残疾更改为三级;而此,就违反《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卫计委》联合颁布的“皖残联【2018】73号”文第三款的规定。
2,求助人对此三级残疾认定不服,宿松县残联之后两次对求助人作出残疾评定,其临床医学结论是:
“右上肢功能重度障碍、右下肢功能中度障碍”。
而此,在国家残疾三级标准中,并没有如此内容。
据此,求助人随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宿松县残联的行政决定、重新对求助人作出评定、由宿松县残联承担诉讼费。
经太湖向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判决如求助人所诉(见太湖县人民法院(2021)皖0825行初42号行政判决书)。
然而,在判决书规定的两个月履行判决之后,宿松县残联至今拒不履行法院的三项判决。
求助目的:
请求贵栏目组予以舆论监督,督促宿松县残联依法履行太湖县人民法院的判决。
期待“人民来信,有求必应”。
求助人:陈邦珍。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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