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防疫引发的舆情似有蔓延之势,这是始料不及的,是所有关心中国发展和未来的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从大量的网络信息和现场视频看,舆情涉及这么多地方、这么多单位、这么多群众,场面如此火爆,对峙如此激烈,真的令人痛心和忧虑! 中央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疫指导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着想的,中央先后提出防疫“九不准”、优化防疫“20条”,都体现了尊重科学、尊重民意的执政理念。这一点毋容置疑。 01/ 防疫的初心是为了人民,但现在一些地方民怨沸腾、民心危如累卵。为什么会事与愿违?这恐怕与一些地方没有完整准确理解中央精神,进行了一系列“骚操作”,以及不断积累的社会矛盾有直接关系,原因大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媚上欺下。 两年前,某省会城市不顾及疫情给广大市民带来的困苦和心理创伤,不是适时进行必要的救助和心理慰藉,而是大搞“感恩教育”活动,还造假欺骗视察的中央领导,引起人民群众极大的不满和愤慨。 二是推卸责任。 某大都市年初抗疫静默长达两个月,有关封控指令是层层下达的,但最后居然声称:封控是居民自发自愿的行为,从未宣布封城,不存在“解封”一说。也有的地方,面对群众批评,推卸责任,向下甩锅。这些都遭到群众吐槽和嘲讽。 三是决策随意。 有的地方为了实现“社会面清零”,随意封路、封校、封商店、封小区,随意扩大封控范围,随意延长封控时间,且朝令夕改,不考虑广大居民的感受和实际困难,导致政府威信下降,陷入了塔西佗陷阱。 四是过度防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早就发布了防疫“九不准”,但无视“九不准”的事件仍频繁发生。还有的地方绕开防疫“20条”新规,以“临时管控”等为由,限制非高风险区以外的居民出行自由,引发群众的不满和对抗。 五是僵化的全员核酸。 这两年不分青红皂白的全员核酸,不仅耗费了巨大的财力、人力和社会资源,还严重冲击社会正常秩序,滋生了新的腐败。防疫“20条”提出:“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但一些地方仍在搞“变通”,在低风险区域搞封控和全员核酸,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六是利益团伙的作祟。 一些地方利用疫情防控寻租,有的街道办、居委会、物业公司、核酸检测公司相互勾连,形成利益链。他们垄断封控区的物资供应,导致物价暴涨,借机发不义之财,直接损坏群众利益,许多群众对此义愤填膺。 02/ 扭转当前防疫的被动局面,防止一些地方防疫舆情出现失控状态,确保党中央防疫大政方针得到贯彻落实,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具体工作,但最基本最重要的,是总结反思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厘清缘由,进而舒缓群众情绪,调整有关政策,做到顺乎民意,赢得民心。 第一,深化思想认识。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开展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要以广阔的视野,准确认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内涵。严格防疫,尽量保证更多的群众不被感染,尽最大可能救治患者,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防疫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尽量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努力使就学、就医、就业、安居、养老、出行等群众“急难愁盼”的事宜不受或少受影响,也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全面理解,偏颇不得。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指出:“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综合看、系统看、长远看,特别是要从政治上看、算政治账”。“算政治账”,要把“得民心”还是“失民心”放在首要位置,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 目前的舆情,反映了对一些地方的防疫做法,群众“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不答应”。根据党的宗旨,就不能再与人民群众拧着来,就要进行必要的调整。还有,疫情本身的危害和疫情防控带来的次生灾害,如何做到“两害相权取其轻”,也需要深化研究和认识。 第二,重视群众情绪。 讲一件许多人都知晓的陈年旧事。1941年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召开县长联席会议,突然天降大雨,电闪雷鸣。延川代县长被雷击中身亡,一个农民家里的驴也被雷击死。这个农民逢人便说:老天爷不睁眼,咋不劈死毛泽东。保卫部门要追查这个农民,毛主席加以阻止,说“要想想我们做了什么错事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后经调查发现是公粮征了20万担,人民负担太重而不满。于是中央决定1942年减征公粮至16万担,同时开展大生产运动,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 现在,由防疫引发的舆情如此普遍、如此激烈,我们也要反思一下,是群众落后、觉悟低,故意与政府作对,还是我们做了什么对不起群众的错事?我们以人民利益为最高遵循,应该有这样的胸怀和雅量。长时间的封控,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甚至灾难,群众有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一定要正视,要查找原因。 防疫“20”条明确指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我们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要求,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事实上,防疫以来,传统的防疫模式不仅广大被封控的群众不满,超负载运转的区县、社区工作者也是满腹委屈。这种几乎所有人都不满的防疫模式肯定是有问题的。 第三,充分尊重民意。 尊重民意,首先要知道民之所愿。这就要允许讨论。新冠疫情如何科学防治,是个世界难题,许多问题还没有定论,因此,对如何防疫要允许讨论,鼓励争论。即使已经定下来的事情,执行过程中也应允许以适当的方式讨论,防止万一错了一条道走到黑。允许讨论,就要创造允许说话、鼓励敢说话、说真话的社会环境,不要滥用“妄议”之罪名。尊重民意,需要有谦虚的态度。 延安时期,毛主席曾接受英国记者斯坦因累计长达30小时的采访。毛主席告诉外国记者:“我还是一个小学生,群众的小学生,如果我们要争取到胜利与和平,群众的意见与经验一定要作为我们政策的基础。因为人民能教给我们许许多多事情。我们的任务就是听从他们,学习并了解他们的经验、愿望、批评,确定他们所需要的东西的总和,再作为政策交还给他们。” 我们在当前的防疫问题上,也应该持这种态度。如低风险小区,是“封”还是“解”,可以让群众选择,不要长官意志,主观武断。防疫三年了,不少地方百业萧条,群众就业、就医、生活等受到极大冲击,如果仍然不管不顾,坚持常态化静默封控,势必会造成许多群众更大的不满,这是必须注意的。 第四,坚持依法防疫。 依法防疫,是民之所愿,民心所向。从网络媒体披露的视频看,不少城市都有被封控的市民手持防疫“九不准”和防疫“20条”新规,与社区管控人员和警方进行讨论和交涉,有的发生激烈争执,管控人员往往被问的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不知所措。 这一方面说明,民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们开始据理力争,依法依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一些防疫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法纪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贫乏,管理和执法水平不能适应科学防疫的要求。为此,要切实改进工作。防疫,要走出粗暴防疫、违法防疫的误区。 所有防疫管理者,都应该学习、掌握和遵循《宪法》《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相关之规定,对有法不依、违法枉法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五,停止全员核酸检测。 大规模的全员核酸检测是现行防控模式的基础。开展全员核酸,是为了实现社会面清零,理由冠冕堂皇。但科学是不讲情面的。 权威数据显示,防疫中的次密接检出率为十万分之3.1,中风险区检出率为十万分之3,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的检出率为十万分之4.9;即使高风险闭环人员,阳性率也只有10万分之1.6。也就是说,最有可能感染的人,十万个人里最多5个。这就意味着,每一次连续的长时间的全员核酸,都如同大海捞针,要从几百万人中找那么一两个“社会面”。很多时候,可能一个也检不出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是根据这个精确数据,在防疫“20条”新规里,取消了密接中风险区,缩短了居家时间。既然如此,就没有理由继续大海捞针,实行劳民伤财、事倍功半的全员核酸了。是调整防疫策略的时候了。要停止全员核酸,把精力转向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集中资源用于老弱孕群体的照料和医治。 第六,落实防疫“20条”。 防疫“20条”,是根据变异病毒传播特点和我国国情制定的科学防疫管理办法,一定要认真落实。防疫“20条”发布之后,各方面的反应不同。 有的地方政府试图将防疫“20条”放在比第九版防控标准更低的位置去理解它,继续按惯常的办法工作,如简单化地进行封控和全员核酸。但广大民众特别是他们中的有识之士,是将防疫“20条”作为高于其他政策的尺度,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理肯定在群众这一边。全面落实防疫“20条”,涉及很多方面的工作。既不能“一封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把该管住的重点风险管住,该落实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把有限的防控资源用在最重要的防控工作上。 制定分级分类诊治方案,加强重点医院、方舱医院、发热门诊三方面的能力建设。注重对脆弱人群的保护,通过持续推行疫苗策略,对脆弱人群接种加强针,在人体进化过程中获得免疫力。 广大群众要积极落实防疫防控要求,有担当和责任感,做好自控,不给社区添麻烦,不给城市增负担,不给防疫拖后腿。要问术于民。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依靠博大精深的中医药与无数的疾病疫情做过斗争,产生了许多良医良方良药,要深度挖掘中华医药宝藏,直面病毒本质,制定新的有效的治疗方案,为根治疫情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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