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加足马力,开启执行“狂飙”模式!2月14日以来,多起执行案件见到了真金白银兑现!
原告邓某某、吴某某、陈某某与被告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宿松法院于2021年8月判决被告石某偿还原告借款17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石某未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人员多次协调,2月16日,被执行人石某在执行人员的见证下,现场向申请人转账10000元,并承诺剩下的欠款分期偿还,得到申请人同意。
申请人张某甲与被执行人张某乙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张某乙声称无力履行,执行人员一面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惩戒措施,一面穷尽手段查询其财产,后发现张某乙名下有一份商业保险,随即查控冻结保险金。经执行人员多次上门释法明理,最终案件达成和解。2月14日,张某乙一次性给付现金56000元,剩余案款也经由法院执行案款账户给付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宿松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张某某支付陈某某借款及利息等共计70余万元。2022年8月至今,该案经历了首执和解,后因被执行人停止履行义务又恢复执行。前后两名执行人员接力紧盯,敦促被执行人按期兑现。2023年1月,农历年前,执行人员数十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终于将最后一笔执行款兑现到位,案件执行完毕。
2月16日,申请人陈某某专程赶往宿松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连声道谢,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