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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3商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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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专项抽检工作,发现宿松县合家福超市凉亭店销售的、标称安庆市金缘食品厂生产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松县亿品购物中心(河塌乡兴岭村毛岭街)销售的、标称弋江区诚瑞食品厂生产的莲子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松县伟易达购物中心(破凉镇五谷村南街)销售的、标称望江县海萍食品厂生产的黑麻酥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从严处理。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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