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宿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孚玉镇居民王某报警,称其轿车内价值4000元的香烟被盗。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勘查轿车,未发现车门有被撬痕迹,并初步确认犯罪分子是在王某轿车车门未予关上的情况下伺机作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监控录像,发现作案者为两名身份不明的男子,该男子骑共享单车作案后,径直往湖北黄梅县方向逃窜。 民警结合该案的作案时间、作案手段,与近年来宿松县发生的多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进行串并,发现作案人员为同一伙人。为成功破获此类案件,宿松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专案组民警通过前往湖北黄梅、武穴等地开展相关工作,最终确定湖北黄梅刘某、商某、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28日晚,专案组在黄梅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如实交代其同伙的去向及其销赃地点。专案组顺藤摸瓜,兵分多路先后在湖北武汉、广东广州将其同伙商某、柳某抓获,在湖北黄梅将销赃人员俞某抓获。 经查,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商某、柳某多次窜至安徽、湖北、江西等地,采用“拉车门”方式,对车主未予关上车门的轿车实施作案,共作案100余起,其中在宿松县作案50起,涉案价值80余万元。每次作案后,该团伙都将盗窃的香烟、白酒、手表等赃物销售给俞某。 目前,该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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