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然而部分市民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出台后,依旧我行我素,把戴头盔看做是一种“累赘”,在驾驶电动车时有的将头盔挂在车把上;有的放在车篮里;有的放在车箱里,看到交警检查就拿出来做做样子。 本期随机曝光10位驾驶电动车未戴头盔的市民。
宿松交警提示:头盔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有效保护头部,减轻或者避免伤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该类交通事故分析,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佩戴头盔后事故死亡率降幅达65%。 将头盔挂在车上是驾驶人自己忽悠自己,而不是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