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清晨,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9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817075.26元。
张某原是从事销售保温材料的经销商,被执行人张某经常从申请人处购买保温材料,往来交易较多,2019年11月双方结算后,被执行人张某尚欠申请人10余万元货款一直未能支付,故申请人张某2020年5月向法院起诉。此后,被执行人仅偿还部分欠款,剩余部分一直未支付,于是申请人在2022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次行动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后,将其拘传到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当即表示愿意偿还剩余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邓某在我县某房产公司处购买商品房,并签订合同缴纳相关购房款,到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后,该公司一直未能如约交房。邓某多次催告无果后,于2022年诉至宿松法院要求该公司解除购房合同,退还购房款及违约金共40余万元。法院组织调解后该公司表示愿意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及赔偿违约金,但直到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也未履行给付义务,2023年2月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法院将公司负责人通知到院,告知其失信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压力,该公司当天便将40余万元案款全部支付给邓某。 据了解,宿松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增强企业和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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