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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巡游出租车 曾有政协委员这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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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2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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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宿松的电瓶三、四轮车发展迅速,在给广大老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区交通管理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尤其是城区非法从事载客业务的车辆,不仅扰乱了客运市场,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例如:
      2015年6月28日,宿松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满载渣土的自卸货车因车轮爆胎发生侧翻,将一辆正在行驶的三轮电动车掩埋,造成电动车上驾乘人员4死2伤。又如,2022年6月4日,刘某驾驶一辆四轮电瓶车在人民路北门街口与一辆二轮电瓶车发生相撞,导致二轮电瓶车驾驶员项某受严重伤,花去医疗费用30余万元。刘某因家庭困难仅支付2.5万元,后无法继续承担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再如,6月9日,邓某驾驶一辆四轮电瓶车在松滋商城撞伤一位行人,花去医疗费用十余万元。后邓某四处筹钱进行赔偿。这样的事故还有很多。
      仅2022年1-10月,宿松交警处理城区非机动车辆违章5470多起,其中三、四轮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占874例,数字中违法载人载客的三、四轮占了很大的一个比例。给老百姓出行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同时也影响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目前,城区违法载客的三、四轮车还在持续发展中,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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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违法载客三、四轮车现状及安全隐患
    (1)电动三、四轮车结构简单、制动效果差、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目前,宿松道路上行驶的三、四轮车,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车,不能正常入户挂牌,无法缴纳商业保险,发生安全事故后没有理赔能力,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2)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在城区从事非法载客的三、四轮车有340多辆。该数字不包括2009年县委政府依法取缔违法载客三轮车中留下的86辆残疾车,呈快速增长趋势。
    (3)违法载客车辆从业人员大部分在50岁至70岁之间,年龄大,交通安全意识低,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占道停车揽客,反应迟缓,行车安全没有保障。
    (4)违法载客车辆无牌无证,发生事故后因赔偿能力有限,部分驾驶人怀有侥幸心理逃逸,导致案件侦破难度增大,执法成本过高,极易造成群访群闹事件,影响宿松对外形象。
    (5)违法载客车辆驾驶员良莠不齐,不懂交通法规,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城市形象,降低城市品味,对我县推进的文明创建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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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理权责不明,容易出现推诿
     近年来,宿松交通、交警、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曾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载客的三、四轮进行整治,但收效甚微。其原因为:
    (1)城区违法载客三、四轮车的管理存在盲区。公安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仅能对该类车辆有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载客的处理没有法律依据。在平时的管理中,只能对违规占道待客的三、四轮车采取劝说和驱离。
    (2)交通执法部门将对违法载客车辆管理的概念运用在有营运证的机动车上,对没有营运资格或没有办理营运资格的三、四轮车的载客行为不认定为违法载客,表示管理和打击没有法律依据,使三、四轮车违法载客形成管理空洞,任由发展。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三无”的非标车辆销售市场不能依法管理和重拳打击,任由经商户销售非标车辆,无序扩大无牌无证车辆的保有量。
     以致违法载客车辆的管理形成盲区,无管理,无序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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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难度
     1、2009年县委政府取缔违法载客的“蹬士”,人性化的考虑残疾人就业问题,保留了86辆载客车辆运营。这批残疾人目前已有5人去世,2人因病卧床不起。但残疾人运营的车辆没有因此而自然减少,反而是出现增加。有个别残疾人在自己驾车载客的同时,购买车辆租赁给其他驾驶员运营,以此扩大受益。
      2、在治理和联合执法中,有违法载客驾驶员不配合执法,当街以哭、骂、拦、撞的方式阻挠执法和抗法,公安机关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及时对行为人进行依法处理,助长了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增加了执法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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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议
    (1)取消前期由交通、公安交警、城管、市监组成的联合整治机制,分工到家责任到人,以城区客运站周边区域交由交通管理,城区主路面交由交警管理、路边乱停乱放交由城管管理,“三无”车辆销售交由市监局管理的责任分工,进行严管。避免联合执法出现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的责任推诿,确保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责可追。
    (2)扩大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载客的危害宣传,让不了解情况的群众了解情况,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对违法车辆的整治,不乘坐违法运营的车辆。整治违法载人、载客期间,增加公交车运行密度,提升服务质量,搞好整治期间的客运需求,以防城区出现旅客滞留。
    (3)划定宿松路、人民路、孚玉路、东北新城等路段为三、四轮非标车辆禁行路段和区域,划定白天不许进城时间,促使违法载客车辆自然灭失。
      电动三、四轮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载客乱象,不仅对驾驶员自身,也危害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给社会秩序制造了混乱,老百姓反映强烈。希望县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能想百姓之想,解百姓所盼,加大违法载客车辆的整治,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指数,提升城区交通通行环境。

发表于 2023-7-23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套话多,而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的措施一个也没有。
    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
    凡是违规载人的车辆,一律暂扣;暂扣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另外加罚款。如此,违规车辆扣一辆少一辆,三天之内,违规载人车辆基本上可以绝迹。
    并且,针对执法人员可以考虑给与绩效奖励;奖金来源为罚款;如此,必有“勇夫”。
    当然,对这一措施要张榜公布,以让违规者“死得明白”。
    至于那个“联合整治机制”,肯定不能解散,因为,统一行动肯定比单个行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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