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26|回复: 0

宿松一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被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8-2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png
      前期,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宿松一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疑似未成年人正在该网吧上网玩游戏,执法人员经现场询问查证,发现彭某、2005年9月出生,未满18周岁。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情况拍照固定证据并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网吧负责人叶某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承认了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彭某在其场所上网消费的事实。
      叶某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规定。
      近日,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决定对网吧负责人叶某做出警告并处罚款的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11-25 18:20 , Processed in 0.04080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