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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宿松县规范巡游出租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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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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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宿松县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解读如下:

一、《整治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我县城区客运市场乱象丛生,出租车不打表经营、乱收费、服务质量低下,残疾人、重病患者和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经营,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重点。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根据县领导要求,从今年4月开始,由交通部门牵头对城区客运市场进行走访调研,6月形成了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起草了《宿松县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草案)。在此期间,分管副县长多次深入市场调研,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亲自参与起草并反复修改《方案》(草案),分别经7月21日、8月24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意义

《整治方案》的制定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领导要求,从2023年4月开始,县交通运输局明确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工作专班,对城区客运市场进行走访调研,6月初,先后到安庆市怀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庆市运管中心学习取经,6月上旬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完成了《整治方案》起草(征求意见稿),6月14日、7月7日两次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反复修订,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整治方案》(送审稿)。

四、总体要求及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分类监管、分开处置的原则,实现出租车外观规范统一、运行规范有序、收费规范合理、车内规范整洁、服务规范文明,基本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严厉打击电动三(四)轮车和其他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行为,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五、《整治方案》主要任务

(一)科学调整运价。以宿松县行政区划为出租车计价运营范围,论证运价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驾驶员等利益相关者,法律、经济、交通等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重新稳妥制定出租车运价标准。

(二)统一标志标识。制定具有宿松特色的出租车标志标识方案。统一喷涂车身颜色、车身编号,在车身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禁止其他车辆喷涂与出租车相同或相近的车身外观。

(三)划定专用车位。在城区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宾馆、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合理划定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用于出租车待客临时停放,方便群众乘车,严禁其他车辆占用停放。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驾驶员和出租车的管理,依法处理出租车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计价收费等设施设备,不按照要求喷涂、张贴标志标识等不符合车容车貌要求,拒载、宰客、甩客、故意绕行以及车内脏乱差、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不文明等问题。

(五)整治非法营运。成立非法运营整治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建联合执法组,按照警示教育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其它不具备运营资格的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和网约车违规营运等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六)维护社会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信访维稳组,负责制定专项维稳方案,接待相关上访人员,依法打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越级上访、聚众上访、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乡镇、街道属地和部门包保责任。加强对残疾人等群体的教育引导,关心生活,帮助就业。

六、工作安排

(一)制定整治方案(2023年4月-7月)。成立专班,采取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出租车运营存在的乱象、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强化宣传引导(2023年8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组,制定专项宣传方案。通过横幅标语、广告牌、宣传车、新媒体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整治内容,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联合执法工作组在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劝导群众乘坐合规出租车,要求出租车驾驶员计价收费。组织学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选择乘坐合规出租车出行。

(三)严格联合执法(2023年9月-11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合规出租车不按规定统一标志标识、不按计价器计价收费等行为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电动三(四)轮车、其它机动车非法运营和网约车违规营运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12月-)。组建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硬件设施。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出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将宿松县交通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划转给宿松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宿松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针对运营公司研究制定扶持或补助政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合规出租车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长效监管。

七、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为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步调、统一政策,我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宿松县规范巡游出租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分管交通的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公安局政委、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县市场监督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定期调度。

(二)人力保障。为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抽调8名执法人员,调配2部执法车辆,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4个联合执法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经费保障。为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出租车首次喷涂标志标识、安装设施设备,开展宣传活动等涉及专项整治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据实保障。对出租车的相关资金补助原则上补助给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统一管理。

(四)纪律保障。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个人和单位由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做到专项整治行动不成功不收兵、不担当必问责、有投诉必查处。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解读人:沈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6---7821546


发表于 2023-8-27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人不服政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而越级上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就此举行听证会。
    其中,应当邀请赞同专项整治行动的代表同时参加;对此,我想,用不着有关部门代表阐明,那些众多赞同者代表就可以驳倒那些违规者、上访者的陈词滥调;而此,倒可以开创政府“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先河,一改曾经的官僚作风给人们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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