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扎实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根据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宿松县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宿松县2023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松发改粮储〔2023〕15号)、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松政秘〔2023〕58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按规定公开挂牌收购县级储备粮中晚籼稻,现就我县2023年度县级储备粮收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品种:2023年新收获的中晚籼稻谷。 二、收购数量:3500吨。 三、收购地点: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宿松县孚玉镇小湾村)。 四、收购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收购质量及要求: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含三等),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具体按《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收购价格:采取面向社会市场化收购,随行就市、依质论价。按照《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暂定国标三等质量按每公斤2.58元入市收购,当市场价格出现上涨或下降时,以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公示的当天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不低于每公斤2.58元)进行收购,及时结算售粮款,不再找补价差。 七、注意事项:请各位农户和售粮人销售粮食时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有效银行卡到达现场,售粮人和售粮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搞好疫情防控,为确保有序售粮,提倡预约收购。 安徽宿松国家粮食储备库将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开展优质服务,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让群众“卖放心粮”“明白粮”“舒心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库储备粮收购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廖先生 0556—7081588 收购监督电话:0556-7825928(宿松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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