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松一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非法彩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0月9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对涉事商店作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以来作出的第一份向未成年人销售非法彩票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该商家以现金兑奖形式兜售的“大富翁”是变相博彩,属于非法彩票,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非法彩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宿松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依法对该商店进行了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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