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科技治超水平,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零时起,启用新增G347两处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位置及相关信息如下: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5952/wps1.jpg 新增G347两处卡点位置示意图 1.望宿卡点,位于G347线K390+850m处,检测方向为望江驶往黄梅方向; 2.黄宿卡点,位于G347线K403+150m处,检测方向为黄梅驶往望江方向。 二、以上卡点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符合《安徽省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安徽省联网治超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 三、卡点前方已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识。货运车辆途经治超动态检测卡点,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者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及破坏动态检测设备设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车辆在行驶经过卡点时,动态检测监控设备对车辆进行检测,并形成相应电子证据。经检测显示的违法超限货运车辆,应就近前往指定场所卸载、自行消除违法行为、主动接受处罚。交通执法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核确认后,按照程序及时立案,并制作《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处理告知单》,通过信函、公告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车辆所有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车籍地相关部门,在车辆年检、证件审验时予以后续追究。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将及时报送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超限超载失信黑名单。 五、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处理地点及电话: 1.宿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处理中心 地址:宿松县工业园区宿松北路46号 联系电话:0556-7870122 0556-7088808 2. 宿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复兴中队 地址:宿松县G347与S249交叉口西北侧宿松交投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18155650082 请广大货物运输企业、货运车主及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监督电话:0556-7827808 18155651572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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