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然而部分市民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出台后,依旧我行我素,把戴头盔看做是一种“累赘”,在驾驶电动车时有的将头盔挂在车把上;有的放在车篮里;有的放在车厢里,看到交警检查就拿出来做做样子。 11月15日,宿松交警公开曝光20起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三人同乘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为人。
头盔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有效保护头部,减轻或者避免伤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该类交通事故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佩戴头盔后事故死亡率降幅达65%。将头盔挂在车上是驾驶人自己忽悠自己,而不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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