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宿松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以农贸市场、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场所,对猪肉、熟食、蔬菜产品、水果等产品使用光源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逐步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据了解,使用 “生鲜灯”照明时,灯光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会造成明显的改变,极易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目前,市场监管局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大消费者,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