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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文] 从法理角度说说对主题帖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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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法理角度说说对主题帖的关注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近日看到市管公布十人用病死猪肉做加假羊排。并以处罚。大快人心。
因此有关注说该公布名单的。有关注说该对市管加赏的,有对关注提出点评,质疑说“经营病死猪、肉制品,不同于销售病死猪肉”,啥意思? “难道发现并举报销售病死猪肉的,是那些处理者?”
就这个问题,请让我也说两句。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实施下列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
(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宿松市管公布名单的的办法,是有政策支持的。宿松人民是拥护的,和赞誉的。
对宿松市管的处置措施,提出应该加赏,是有理由的。
点评人,应该看一下主题帖——“宿松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
因为那是市管发现的,而不是其他人发现的。加赏就是对市管的加赏,当然就不是加赏其他人。
至于那个点评质疑“啥意思”。
点评人,应该看一下主题帖——“经营病死猪肉制品(假羊排)“
因为不是卖病死猪肉,而是用病死猪肉加工的病死猪的猪肉制品——假羊排。
单从字面上来看,就是两个不同的“不法销售品”。没有什么费解不费解的讨论。
宿松百姓论坛,就是这样好,发帖就是给人看的,有思想可以说出来,说出来之后,只要发帖没有限制他人评议,允许点评和跟帖的。
评议和跟帖,属于文字交流,往往是为和谐的。而不可脱离主题。
你想在主题帖以外发表自己的思想见识,如果点评“文不对题“,会闹笑话的。
你想在主题帖以外发表自己的思想见识,只要不是恶意攻击,“允许大家讲话“,所以,也可以另外设题作文。
宿松百姓论坛反射出——宿松文化特色——质朴淳厚!气息浓郁!

发表于 2024-1-1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路遥:
“  病死猪肉”与“将病死猪排骨冒充羊排”,在本质上有何区别?难道将病死猪排骨冒充羊排还需要加工吗?
  市场监管人员在履职中的职务行为,还需额外奖赏吗?
    当然,那些当官的可以别出心裁设这样的奖,但上级有关部门和百姓可不会同意;看来,你真会拍。

点评

(接前)首先,上级有关部门,对市管工作行为成绩出色者给予精神物质等奖赏形式存在。其次,市管工作创绩效的成本与奖赏给多大个量也很重要,可能因此导致更多连锁反应。市民百姓必然也关心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24-1-12 21:05
回答2问,市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得当,与有问题发现不了,或处理问题失措,同属职务但不是同样的绩效。若不记绩效,不奖勤不罚懒,对后来市管工作效力有影响。不合格的肉类再来坑害消费者。消费者能不关心吗?  发表于 2024-1-12 20:34
回答1问,经营病死猪肉制品(假羊排),猪与羊油脂感和气味有区别,靠添加物来伪装。  发表于 2024-1-1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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