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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宿松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终止医保协议公示,宿松县血吸虫病防治站、董志斌诊所、冯玲玲大药房、安徽天禾大药房宿松路店提出终止医保协议书面申请。
根据《宿松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2022版)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于2024年2月1日终止宿松县血吸虫病防治站、董志斌诊所、冯玲玲大药房、安徽天禾大药房宿松路店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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