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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拟任命126名人民陪审员 |
发表于 2024-2-19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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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不是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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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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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前)公道正派的直觉,判断裁判的正确与否、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建议权(根据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数额确定):而根据《人民陪审员法》,最终确定任选人员的,是“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接前)仅仅代表了一种善良的愿望,但却并不符合法规规定;而在庭审中,原、被告的代理人、承办法官,那都是具有相当的法律知识,因此用不着由人民陪审员来指明庭审中出现的违法事实;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仅以其
显然,被任选的人民陪审员是否具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品德,在现实中,是由官方说了算,并不是由人民群众说了算,因此,要求将这一评定经由人民群众来评定,则才是争取的关键;所以,先生的提议
(接前)法律知识的、在权利机关担任职务的、或律师,均不能任选。显然,这一规定凸出、彰显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大众性;当然,作为人民陪审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那将更能履职而不负众望。
(接前)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而在《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中,强调的是:人民陪审员应当具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品德;并不要求其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而在该法第六条则明确了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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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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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请你仔细看看《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任选办法》,你再来扯淡。
陪与不审有什么意义
其实,人民陪审员最主要的评选标准,我认为:一要正直,为公平正义说话;二要无畏,抛弃患得患失之虑;至于法律知识,即使不多,从网上即可随查随有,不必求全。
因为,这不可能:曾经可能是法院的人早就扬言:我有三个案底被法院掌握,再加上我历来对法院持批评态度,这些人还敢让我陪审吗?可笑的是,我这“三个案底”法院至今不敢公布,而我倒想他们公布。
根据法院开庭审理的惯例,既不准当事人或旁听人录音,更不准录像,难道还敢“露天公审”吗(针对民事案件)?而本人自荐人民陪审员,只不过是针对官定人民陪审员的闹剧的挑战而已,并没有真正想当所谓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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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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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确”是宗旨,淡化处理掩颜面;不奇怪。近来要学习典故,皇恩浩荡呼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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