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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宿松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观点 |
发表于 2024-2-2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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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你既然提到“七人参加合议庭不参加表决”,那你为什么不说五人参加合议庭时,人民陪审员有表决权?显然,从你的话语中,你想尽量弱化人民陪审员的法定职权,这是何居心?
更正:误将“路遇”看成“路遥”;特此更正,致歉;想必路遥不会如路遇先生般敢说····。
是否参加审案有规定。监督职责,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内部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是监督之列。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其中七人合议庭案不参加表决。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接前)针对张学久先生提出的疑问,有关部门是不是应当予以解释、并依法重新公布任选公告?
就“任选公示”而言,特别是针对如关系司法公平正义是否能够得到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这样的人民陪审员任选的大事,任选公告不能仅仅在网上公布几天了事,而是应当以书面公告、媒体传播广而告之,而不是做做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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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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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也就印证了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可能,这就是马克思留给人们的唯一值得遵循的“主义”。
而我国现在提倡“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的维护世界秩序倡议,显然是对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学说的“阶级斗争”核心理念的否定。当然,马克思主义诞生有它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历史并不是永远停留在某一时期,因此,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帝国主义的论述:代表资本家的贪婪、残忍,在现实中的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出现,却同样出现了具有共产主义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反垄断制度、相对的民主选举制度·····。
或许,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其中原因,显然是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真正的资产阶级诞生,因而没有资产阶级革命;而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学说的基本出发点,就是针对资产阶级革命后,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推论:人类将走向大同。
曾经,在那个大权独揽、假话满天飞、而人们背后骂娘的年代,人性被扭曲;其中,奉行“政治正确”是唯一原因;而此,显然是与长期的封建历史有关:君君臣臣传统;而“五四运动”兴起的“共和”,无不是对这一传统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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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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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应当是员额制法官人数的三倍;也就是说,法官有四十二人,人民陪审员就有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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