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2年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宿松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程岭乡凿山村白子口杨福组三角路口。 二、补偿:按照《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松县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松政秘〔2020〕136号)执行。 三、期限:自即日起到2024年4月20日止。 请上述范围内坟墓的坟主在公告期限内,到程岭乡凿山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的,将以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张胜松 联系电话:15856561388 特此公告。 程岭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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