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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执结历时四年的“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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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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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起,杨某某等13人与余某甲、余某乙劳务合同纠纷案,经宿松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文书,余某甲、余某乙共应偿还杨某某等13人工资合计12万余元。因余某甲、余某乙未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杨某某等13人陆续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两位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行踪不定,无法确定其固定居所。之后执行法官通过余某乙家属与其取得联系,余某乙与13位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在偿还了两期执行款后,余某乙再次“玩”起了失踪,于是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考虑到该系列案涉及到农民工工资,于是一方面将两位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冻结,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了失信曝光,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另一方面,进一步对两位被执行人亲属释法说理,广泛查找财产线索。
      2020年立案执行以来,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其居所调查走访,特别是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前往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户籍地“打卡”,其中两次前往浙江省、福建省。并且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仅2024年1至3月,执行法官就已发送三十余条短信给被执行人余某乙,进行释法说理。
      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近日余某乙清偿所拖欠工资款,13个执行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发表于 2024-4-10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无难事,就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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