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240|回复: 4

宿松县市监局回应:对涉事当事人展开调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3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消费者:
      您好!我局已注意到您在宿松百姓论坛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购买到篡改生产日期的儿童食品的问题,对此我局表示高度的重视和关切。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对涉案当事人展开调查,并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我局承诺将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事件进展,请随时与我局联系。
      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我局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
序。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3日   


发表于 2024-4-1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做得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希望情况早点查明

点评

是不是应当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商家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三倍货款的赔偿,加上原货款,就是四倍了。  发表于 2024-6-30 20:1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发帖自律承诺|文明上网自律公约|门面版|手机版|小黑屋|宿松百姓爱心协会 ( 皖ICP备15019045号-1 )

GMT+8, 2024-11-25 05:39 , Processed in 0.02281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