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文件精神,现将以下等19台注册登记已满12年强制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在《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其牌证予以注销,对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注销。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