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某家居公司与汪某某等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执行人应将其占有使用的一公司场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宿松某家居公司。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宿松某家居公司向宿松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虽经执行法官多次调解沟通,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宿松法院决定组织强制迁出。 8月8日早上8时许,宿松法院执行局组织30余名干警展开强制迁出行动。为保证行动取得圆满结果,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形成有效震慑,宿松法院提请县委政法委协调,联动县经开区管委会、孚玉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委等多部门开展强制迁出行动,并邀请2名代表委员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当天气温逼近40度,执行干警冒着高温在迁出现场拉起警戒绳,对可能存在的突发行为进行警戒、震慑;实施组对沙发、座椅等现场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全程录音录像,成功腾退物品5车。
据了解,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法律程序,法律关系复杂;案涉企业4家,涉房屋土地面积万余平方米,对营商环境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是一起典型的“骨头案”。本次强制迁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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