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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不可自动售卖 只是公益诉讼的一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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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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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发现城区某广场附近摆放的自动售货机内有多种香烟出售,只需通过扫码付款即可取货,因无法识别购买者年龄信息,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风险隐患。

      据此,检察人员当即联系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涉案违法烟草零售经营者的执法检查进行监督,要求违法商家下架烟草商品、在醒目位置张贴禁售标识。同时,对城区周边自动贩卖机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凝聚监督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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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晚,在园林广场散步,发现广场附近摆放的一个自动售货机内摆有多种香烟出售。通过观察,这台自动售货机应该就是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烟草部门要求下架产品的售货机。
      两个部门联合执法,要求下架违规销售货物不到一个月,这台售货机是如何又公开违规销售起来了?


发表于 2024-8-16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现实中,未成年人想买香烟根本没有障碍,而此,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禁止自动售货机售卖香烟,并没有实际意义,所以,有人据此提起什么诉讼,只不过是作秀、引起关注其存在而已,但是针对那些本应依法履职的予以监督、甚至抗诉的举报、申请,却百般推诿、甚至为其编造“理由”,以文过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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