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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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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3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二巡察组于9月11日至10月30日对宿松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宿松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理的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根据中央、省委及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码上巡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宿松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0199号邮政信箱。

(三)意见信箱:宿松县汉爵大酒店门口、宿松县公安局大楼门口、宿松县公安局业务大楼门口、宿松县公安局孚玉派出所门口、宿松县公安局松兹派出所门口、宿松县公安局经开区派出所门口。

(四)电子邮箱:3812446309@qq.com。

(五)举报电话:17755686072 (只接收短信)。

(六)“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6.png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安庆市委第十二巡察组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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