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人乐”,因其驾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车辆安全性能差,导致由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群众反映强烈。 为有效整治非法经营非标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督促县市监局开展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并将其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过“小切口”的专项整治,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和推动下,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逐店清零、逐所清零、限期清零、彻底清零”的要求,全方位启动“集中扫街”行动,力求“绝对控制增量,有力消化库存”,以“常态管、重点抽、严格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全天候“驻店包保工作制”,建立定期汇报和督导机制,对经营户和消费者实行双向宣传引导,有力有序推进全县范围内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清仓见底”。截至目前,已向经营户发放《电动车销售告知单》148份,张贴《电动车购买使用告示》《宿松县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公示栏》两百余份;发现有关电动车经营违法线索共24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立案查处4起,涉案货值金额共计22000元。
同时,为了巩固整治成果,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深入一线监督,定期对已清零的经营户进行“回头看”,对已整改问题进行跟踪复核,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道路上因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引发的混乱状况明显改善,群众在交通行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的协调性增强,驾驶体验更加顺畅,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民生痛点难点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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