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年龄原因,石承抚提出辞去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石承抚辞去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由于工作变动,黄世宏提出辞去宿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世宏辞去宿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鉴于人事变动,石锦华提出辞去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石锦华辞去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