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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人社局在日常稽核中,发现朱某江的信息在近期死亡人员疑点数据筛查中被锁定。于是,通过乡、村两级进一步核查,确定此人去世后仍存在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情形。县城乡居保局迅速对接其家属,经积极沟通,其家属将违规领取的6700元养老金全额退还。 工作人员在依托大数据比对时,发现服刑人员许某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3200余元,根据经办银行协查结果,确定是由其兄代领。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主动与其亲属沟通,耐心讲解社会保险法“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待遇”的有关规定,宣传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相关政策,最终其亲属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全部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