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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搬迁、商家“跑路”预付消费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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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9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当下的消费市场中,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行业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十分普遍。这种模式虽能带来一定的折扣优惠,但一旦遇到商家经营不善、门店搬迁甚至“跑路”等情况,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面临巨大风险。近日,宿松法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王女士在某连锁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价值5000元的储值会员卡,双方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该卡可在该品牌旗下所有门店通用。然而,2025年3月,王女士再次前往常去的美容院门店消费时,发现该门店已大门紧闭,门口张贴着“店铺搬迁,请前往距离此处5公里的另一分店消费”的通知。
      王女士前往通知所示的新地址后发现,该分店位置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王女士认为,原店铺关闭导致自己消费成本大幅增加,遂与商家协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卡内剩余的3200元余额。美容院则辩称,会员卡章程中已注明“本卡一经办理,概不退款”,且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并未违约,拒绝退费。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将该美容院诉至宿松法院。
      王女士与美容院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虽然合同约定了“概不退款”条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该“概不退款”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此外,美容院未经协商擅自关闭王女士办理会员卡时的服务网点,导致双方订立服务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增加了王女士的消费成本和时间成本,实质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王女士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判令美容院向王女士退还卡内剩余金额3200元。
结合上述案例,法官向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提出以下提醒:
      1.预付消费需理性,
      口头承诺要留痕。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应充分考察商家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度。切勿被销售人员的“低价”“折扣”冲昏头脑,一次性充值过大金额。对于商家口头承诺的服务内容、退费条件等,应要求写入书面合同,并保留好付款凭证、合同协议等关键证据。
      2.警惕“霸王条款”,
      依法维护权益。商家单方规定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内容,通常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勇敢说“不”。
      3.经营者变更服务地点,
      消费者有权解约。在预付式消费中,商家的经营地点、服务环境是消费者决定是否消费的重要因素。若商家擅自变更经营地点或停止服务,导致消费者接受服务明显不便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退还预付款余额。

发表于 2026-3-1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有理有据,懂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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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0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跑路”,因为商家有后续安排;虽然安排理由当事人可以不服而拒绝,但终究能够找到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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