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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后,”禁止“公宴鱼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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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联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正式发函给丁立国,并表示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另外他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包含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规模和比例、对公款吃喝行为的监督惩处等。  
  对于“公宴禁食鱼翅”的代表建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回复的很“官方”,虽然子丑寅卯说了一大通“下一步打算”,但核心意思还是:禁吃鱼翅需“摸着石头过河”慢慢改,“3年内”会出台,最快也要“一两年”。这种拖了一个小尾巴的“肯定式回复”,不禁让人联想起《孟子·滕文公下》里的那个著名故事《攘鸡》:今有人日攘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而后已。”对此,孟子曾感慨: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众所周知,公宴禁食鱼翅“好处看得见”。一方面这有利于保护鲨鱼物种,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数据显示,为了获取鱼翅,全世界每天有20多万条鲨鱼被捕杀。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鱼翅消费国,鲸吞了九成五的鱼翅,这其中有相当部分摆上了公务宴会的餐桌;另一方面,它可以大大降低畸高的“三公消费”,减少“餐桌腐败”,舒缓官员吃鱼翅、喝茅台,而民众却“延迟退休”这一强烈反差所激起的汹汹民愤。简言之,“公宴禁食鱼翅”既反腐,又环保,乃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当然,我们也承认,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接待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是一个系统性的改革工程,需要一揽子措施加以规范,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并不意味着诸如“公宴禁食鱼翅”等具体事宜也可以一拖三年。诚如有论者所言,“一揽子规定一时搞不出来,可以捡重要的先公布执行”,而鲍鱼、鱼翅等奢侈食品无疑最适宜用来“祭刀”。毕竟,“压缩公款请客等不了3年,保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等不了3年。”
  总而言之,公宴鱼翅“再吃三年”乃现实版“攘鸡”,虽然看起来荒唐可笑、好没道理,却不啻为一个活生生的现实切片,它既反映出有关部门低下的办事效率,又印证了“改革步入深水期”的论断——因为哪怕是在鱼翅这样一种并不具备很高营养价值,只是体现官员身份地位的食物上,改革都会遭遇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阻碍。这时候,相比智慧,我们更需要的无疑是改革的勇气和魄力,就像孟子所说的那样: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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