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凌晨约2点接到破凉镇破凉社区产妇吴爱平家属电话,我院派出120接诊,3点钟到院,经医生检查,胎膜早破,羊水混浊,医生建议剖腹生产,产妇家属要求试产,有签字为证;值班医生给予胎心监测示胎心平稳,于七点二十撤除监护仪,七点四十查房后当班医生再次建议剖腹产;家属不同意,中午再次破膜见羊水三度浑浊,再次建议其手术,家属拒绝,给予胎心监护,并给予吸氧及长二联静脉滴注,14点左右胎心不稳考虑胎儿宫内窘迫,当班医生强烈要求其剖腹产,家属遂签字同意手术,15点30分取出一女婴,胸腹、肢体僵硬,交台下医生抢救,胎盘见数个大小不一包块,脐带粗有结节,女婴经抢救后有微弱心跳,无自主呼吸,急送县人民医院急救,家属放弃抢救。后于当晚6时许,将女婴尸体带回医院,并置于医院内儿科诊室桌上直至目前。此事已报相关单位。
宿松县惠民医院办 2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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