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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惠民医院死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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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7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惠民医院死婴事件中,家属不签字说明家属不同意手术而造成胎儿死亡,其中的责任家属占重要部分(院方履行了告知义务,患方不采纳),不排除惠民医院存在过错(比如医患沟通有失欠缺),但将死婴丢在惠民医院桌上反映了文明的堕落,野蛮,对生命的践踏,据我所知,惠民医院一直以来执业良好,无不良口碑,此次事件惠民医院处理得比较主动,不回避,阐述事情的经过反映出惠民医院不惧怕舆论,勇于面对突发事件,事实证明处理得也得当,一家民营医院面对此次事件的公关,反映出其具有较成熟的应对能力和处理能力,相反,死婴家属的做法恰恰违背了医学伦理的原则(死婴应按正常伦理进行处置),践踏生命的野蛮行为,反映了部分不理智、冲动,同时因缺乏相应的救济渠道,凸显新形势下医患关系的新的挑战。所以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患方和院方的博弈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院方掌握信息的主动权(非常清楚胎儿在宫内的情况,首先解释胎儿可能存在宫内窘迫,应及时手术),患方只是根据非常表观的自我情绪,以及对院方的不信任(不同意手术),以及不能理解医学信息的复杂性和易变性(胎儿会死亡),种种因素直接催生了冲突事件的发生,其实患方在面对类似的事件中,一直陷入“情绪化”的负面引导中,没有完善的救济渠道,仅凭暴力(吵闹、摔砸等)和非暴力不合作(赖着不走、拉横幅、堵门等)等形式进行维权,事实证明这种方法会导致事态的进一步升级和引导社会风气的败坏,在这里政府和社会应想方设法共建一种针对医患矛盾中患方的救济机制和申诉机制以及处理问题的应急机制,以及对院方的保障机制,以避免不文明、暴力事件的发生,达到既能保障医院正常执业同时又给患者一个妥善交代和满足合理利益的局面。





发表于 2012-7-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凭暴力(吵闹、摔砸等)和非暴力不合作(赖着不走、拉横幅、堵门等)等形式进行维权是得不赏识的!要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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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思路清晰得当,理性分析,不偏不倚,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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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属可能是能赖点就多赖点吧,反正他孩子也死了,公-安也不会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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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势在弱势面前所表现出的傲慢,足以让所有弱势群体在面前突发事件时会失去最起码的耐心与理智——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个别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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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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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舆论总是同情弱者,而忘却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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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看待问题,不要把医院说得很好,也不要把百姓想得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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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支持,因为做为医院的一方。都有着强力的后盾,,而作为微小的百姓,就只能做些自己能做的事,就这样往往吃亏的总是百姓,医院到最后总是是对的,为什么弱小的百姓群体就要受如此待遇呢,呼吁百姓群体吧,不要把自己应能的力量都失去了,在怎么样,都要拿出勇气和力量来试试,这样才不负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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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9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的医生很难,正常的死人都闹着吵着要赔钱,这样恶心循环下去谁还敢救死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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