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口燃灯村相关干部贪 污腐 败严重,大胆侵占农民惠农资金,大力掏空集体资产,造成村级负债百万之巨,人民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下面我们从以下事实揭露村书记吴正旺贪污腐 败成性,揭开燃灯村百万巨债之谜。 一 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吴正旺在不道三年时间里建两栋楼房,07年底在家建一栋,2010年任书记第二年,在县城购基地楼一栋,价值30多万,人们不禁要问钱从哪里来,吴正旺家人4口,本人年工资不足1.5万元,老婆多病,无生产收入,两儿学业未完成。在任书记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吴正旺还了旧债,建了新房,添置了现代家具电器、摩托,没有30万是开销不了的。正所谓春风得意,官运亨通,其敛财手段自谓高人一等。 二、敛财手法独特,手段不拘一格 1、以跑项目为名,行洗敛财之实。2008年至2010年间以到合肥跑项目为名,高利贷花去人事费‘差旅费7万之巨,个人独办,无旁人证。所得项目经费几乎被洗为己有。 2、以建村部为名,修建公路工程项目为由,虚开材料发票及工程票。 3、以请客送礼为名,虚开发票,中饱私囊为实,明明送礼1-2千,硬说送了3-4千,无人证,单行动,自说自办,任所欲为,08年度5月一张购烟发票明明只用了10元,硬开25元发票报销,自贪15元。村主任提出异议,他便怒目相向,甚至动拳头。从这一例证可见贪欲之重。 4、以搞计划生育为名,行受贿超生之实。凡想超生者,只要送他千元左右,就可放心生,不妇检、少处罚,大礼者还可以帮忙做假扎。08年燃灯村计划生育超生高达20余例,全年出生30人,不到1300人的小村出生率高达25%0. 5、收入不入账,蒙混过关,贪为己有。
(1)早在1996年5月,吴正旺兼任出纳,村委会从信用社贷款6000元用于修路,年底以项目资金还了贷款。而该款项只有付出和还贷凭证,没有收入凭证。 (2)2010年村集体均退耕还林项目每年3000元,不做收入,直接打入老婆涉农账户。 (3)计划生育罚名没款。返回自收自支,少做收入。 6、胆大妄为,贪 污涉农惠农资金。燃灯村长坞组10亩停垦班点(涉及10余农户)每年有2300元退耕还林款,连续三年据为己有,打入其老婆涉农账户,民怨沸腾,要求上 访。 三、掏空集体资产,培植亲信爪牙 1、卖空集体资产,为其亲友谋利。在不到三年时间里,先后卖掉了河西林场,大山林场,窑坞林场和村板栗长4间瓦屋,窑坞林场和板栗厂房4间瓦屋,窑坞林场私自低价卖给其妻弟,并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受权同意,以权 谋 私,目空一切,三年中,不但卖空了所有集体资产,仍负债百万,其中高 利 贷30万元,简直匪夷所思。 2、笼络亲信,培养爪牙。为笼络亲信,吴正旺大量输送集体利益,奖励低保待遇。且看军师吴耀军的好处:(1)以调换村部屋基为名,将河西山林场大于村部屋基10倍的面积送其受业管理。(2)以包工程为名,大于市场价双倍的价格输送钱财。08年度吴耀军屋基门口公路塌方,只需4000元工程造价以9000元结算给他。(3)转移挪用五保户危房改造款5000元供其建房。其他主要亲信主要是高额发包工程,赠送低保待遇,选入总监委得补助,坑瀣一气。保起独裁 统 治,还有其亲弟、爪牙主要给其低保待遇,可怜燃灯村不少特困户靠捡破烂维持生计,得不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照顾。党的慧民政策成为他做人情活工具。 四、操控换届选举,建立吴氏王朝
燃灯村隘口乡西部小村,人口1300余人,吴氏家族约占全村人口一半,党员%60,2008年3-4月间支部换届选举,前任书记汪博涛因半票未能当选,乡党委原想6个月组织任命,吴正旺为夺书记职位,利用其庞大的家族势力极力阻挠。2011年7-8月间又值村委会换届选举,燃灯村名反对其独 裁 统 治,使这个村走上发展和谐的健康轨道。自发性推选王波涛为村主任候选人,吴正旺更是变本加厉,打压民众,威胁农民,动用其亲信四处游说活动,其妻、兄弟、选委、亲信监视选民投票、抢票、画票,无所不用其及。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汪博涛仍得票400张,吴正旺得票455张,全村发出选票867张,收回废票865张,无效废票10张,看似天衣无缝,其实暗藏玄机,据选委代表证实,无效废票高达26张,吴正旺是否有多统舞 弊 之嫌,另有民众透露有调票换票可能,为此,当天下午部分代表要求核查选票被否,不得已重封选票,等待上级核查。我们不禁要问:燃灯村的选举究竟有多少公正可言? 五、吃喝嫖赌,样样在手
包车嬉游、非女不搭。看看燃灯村吃喝招待费用吧,三年不到,五万飞跑。走亲往戚,进出包车,出入胭脂柳巷,胜似闲庭信步,好快活并蒂双飞,酒酣处牌九麻将吆喝。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听后庭花。腐败如斯,俺是党国之福,民众楷模,百姓论坛曾有作者多次描述其“崇高”形象,这里不作赘述。
以上材料,未能详尽诠释吴正旺贪 腐之恶性,犯罪之铁证,我们恳请县委、检察院迅速派出工作组来我村调查,清帐,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依法严惩首恶吴正旺,以彰显我党反腐 肃 贪之决心,还燃灯村民一块朗朗晴天。
举报人:隘口燃灯村村民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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