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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住建局干部建违建被停职 违法建筑将被拆除(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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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为宿松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刘某却开挖水利渠坝,在钱家山花园西侧与渠坝之间违规建造两间三层住宅。记者23日获悉,宿松县已对刘某顶风违建一事作出初步处理:决定由县纪委对刘某立案调查;暂停刘某职务,并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读者投诉:干部为建房挖了渠坝

  干部要建屋,渠道挖半边。今年1月13日,一则投诉宿松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刘某的帖子出现在当地一家网站的论坛上。该帖子称,宿松县城钱家山花园与永芳大厦后面原本是水利渠坝,然而,宿松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刘某为了建房,竟将这个渠坝挖了大半边。
  渠坝遭到如此严重的破坏令附近居民十分担心。家住钱家山花园的居民认为,挖渠坝建房的行为不仅损毁了水渠的护坡,也破坏了小区西侧的天然屏障,如遇洪水会使很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部门回复:交了罚款并作出承诺
  接到网友投诉后,当地有关部门将此事责成县效能办督办。

  1月29日宿松县效能办经过调查做出结论称,该处建筑户主为董某,土地系2003年6月从当地居民刘某母亲处购买,2010年10月底动工,开工时县住建局规划建设监察队对其建设进行了监管,该户出示了2010年从县“三违办”进行申报的相关资料及缴纳税费和罚款的票据。

  2010年10月22日,宿松县水利局渠道管理人员巡坝时发现该户在干渠管护范围内违规开挖,当日水政执法人员即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反复协商,2010年12月6日该户接受了如下处理意见:依法依规明确了该段渠道管理界址,在界址新建挡土墙作为界线划分,对界址内已破坏的渠坝于2011年2月底前恢复原状;对该段渠坝由该户出资,按照渠道现状标准和施工要求由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防渗处理。该户还出具了不在渠道管护范围内进行违法侵占行为的书面承诺。

  事后,该户超出规定范围新建了挡土墙,2011年1月12日,宿松县水利局水政执法人员再次现场制止,并要求该户必须按当初处理意见执行,并再次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记者调查:谁给此违建开了绿灯?

  然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该违建户主董某是宿松县城建局党组副书记刘某的妻子。

  调查发现,刘某妻子董某建房的地块是否属宅基地本就存在争议,建房时又挖了渠坝,但渠坝主管部门却在刘某建设的土地手续上盖了章。

  该处违建又是如何办妥土地手续的呢?记者在宿松县土地局有关董某建房的土地申报表上看到,该宗地经调查权属合法,四周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审核栏有宿松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金鸿浩的签名。对此,金鸿浩表示,他去年10月刚分管这一块,因为土地执法大队大队长都审核了,所以他就签了字。

  初步处理:刘某已经被立案调查
  记者昨日获悉,当地群众的反映经初步查实后,宿松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决定,由县纪委对刘某立案调查;暂停刘某职务,令其限期三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将依法拆除;由县纪委和县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查清事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影响的,县委、县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4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貌似说的就是我们论坛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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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过后有滴日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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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玉颜消得君一顾  万种难诉  哎  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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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延伸查下去么?回答:不能   就是个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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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还是有特权的!他们停职不怕不怕的,工资照发,没准没多久就是公安局副书记了。咱们要在公司犯点事可就是开除,永不录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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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房子都做了一年多,才拆。。。

总算是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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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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