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中午,我县105国道1388KM处(破凉镇电子学校路段)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皖HG8683奇瑞小车驾驶员胡某龙(男,41岁,凉亭镇三德村人)当场死亡。 当天13时44分,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警称,105国道破凉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车与路边大树相撞。110报警服务台立即指令交警大队三中队、事故中队处警,同时通知120前往现场。经120医生确认,驾驶员胡某龙已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走访、现场勘查,初步认定事故系一起单方事故。 在公安机关依法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期间,个别别有用心人员以交通事故系交警路面查车所致,煽动死者亲属堵塞道路,阻止车辆通行。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和凉亭、破凉两乡镇镇、村干部先后赶到现场,主动与死者亲属进行对话,开展群众工作和法制宣传。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陪同死者亲属调阅视频资料,还原事实真相。经反复工作,当晚23时许,死者亲属陆续离开现场,道路交通秩序得以恢复。 此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事件,参与人员较多,堵塞道路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此倡议,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维护,希望大家广大群众不要制造谣言、轻信谣言、传播谣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宿松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201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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