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3年8月15日(星期四)8:00—17:00。 2、地点: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棋盘山路3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3、对象:符合《公告》要求,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表1)以及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详见附表2)。 4、所需材料 (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公告》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 凡与《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于面试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并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吋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相关事项 1、时间: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全天。 2、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对象:符合《公告》要求,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通过资格复审的硕士研究生。 4、面试方法和内容 按照《公告》规定的面试方法和内容进行。面试时间20分钟。 5、总成绩的确定 (1)笔试入围进入面试的考生,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加权计算得出,即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硕士研究生依据其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2的,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附件我真的没办法发了
安庆市区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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