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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公开审理“5•11”放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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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5月11日,石凤平因向“前夫”索要子女生活费未果,为泄私愤点燃“前夫”家窗帘引发大火,致室内5人死亡,石凤平被逮捕后,昨天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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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
       被告人石凤平,女,1974年2月生,安徽宿松县人,小学肄业。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11日石凤平为向殷某所要次子生活费和医药费,多次拨打殷某电话未接,当晚21时许,被告人骑摩托车来到殷某家等候其回家未果,遂将殷某家电闸拉掉后返回,在返回途中买了一个打火机带在身上,当晚22时44分许,被告人再次来到殷某家等候,仍没见其回家,被告人十分气愤,遂用打火机点燃殷某家窗帘后离开,被点燃的窗帘引发大火,致室内五人死亡,并导致殷某家财产损失38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石凤平在居民区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致5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应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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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公安、消防进驻放火现场勘查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被告人石凤平与殷某长期同居,并生育两子,2006年两人解除同居关系,并约定子女由被告人石凤平抚养,殷某支付抚养费。死亡的五人中,一人仅6岁,另有三人系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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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身火海中的受害人
      在上午庭审中,被告人石凤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但辩称其在点火时并不知道室内有人,不是故意要烧死5人。庭审中,被害人家属因伤心过度,几度泣不成声。
      因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择期公开宣判。

发表于 2013-12-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同居,并生育两子?她那个年代不属事实婚烟吗?后面的倒成原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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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3-12-2 10:16
都是那姓殷的惹的祸,该死的是他,男人有三个吊钱就不安份,不过他现在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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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哎··都是啥惹的祸?伤及无辜真的不应该,女人狠起来不亚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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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害最深的也是最亲的,发了升了别忘记是她最初给你的。。。逝者安息,生者悔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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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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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5月份的事?都半年过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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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做什么都不能上火。此乃一秒之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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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人云:十堂人命九堂奸。都是恋情惹的祸!贪爱沉溺即苦海,利欲炽燃是火坑。人们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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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安息,生者悔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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