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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玉镇楼顶疑似有人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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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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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4:10左右,孚玉镇办公大楼楼顶坐着一个人,楼底下几个干部模样的朝上高呼“冷静点,冷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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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爬上楼顶的人姓徐(齐),南郊村人,因被人打伤后认为处理不公,上访多年。今天下午可能是到孚玉镇上访,没有得到理睬或其他原因,一怒之下爬上了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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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没人,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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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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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仇报仇,有冤喊冤,别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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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漠视生命别人同样漠视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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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我也看到了,姓徐的,南郊人,涉案抢劫,还在取保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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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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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我就把打我的人给弄死先,才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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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绿小仙 发表于 2013-12-4 16:30
要是我就把打我的人给弄死先,才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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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帖所反映情况的说明
     徐厚孙,男,1972年4月23日出生,系孚玉镇联盟村下元组村民,1994年6月4日因涉嫌抢劫罪经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逃,2012年10月19日由宿松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2年12月13日由宿松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13年3月6日由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徐厚孙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属孚玉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
      2010年9月7日,徐厚孙与他人因邻里纠纷引发故意伤害案,被对方打伤;2010年10月27日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孚玉镇政府组织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对方一次性赔偿徐厚孙15万元已彻底了结此事,徐厚孙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民事责任。协议执行完毕后徐厚孙反悔,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多次上访。后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对方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已于2013年2月8日执行完毕。
      2013年12月3日三点多徐厚孙到孚玉司法所找王所长,说其家里停水停电无人管(本人不交水电费所致),要求联盟村给他交水电费,因王所长协同司法局到光明社区调解一起纠纷,工作人员叫他回去与水电管理部门了解情况协商解决,但徐厚孙径直到孚玉镇党委书记石承抚办公室,说法院对他原抢劫罪判刑过重;以前与他人发生的故意伤害案,法院给对方判决过轻,给他赔偿太少,对调解结果不满,要求孚玉镇给予赔偿。石承抚书记告诉他按正规途径,正常的法律程序去找相关部门申诉解决,徐厚孙不听劝说赖在石承抚书记办公室不走,经几名工作人员耐心劝说后,才离开办公室,但走到三楼楼梯口时突然强行冲到七楼楼台并威胁欲跳楼。
     见此情景,孚玉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党政办公室、司法所等七名工作人员迅速上前制止,叫他要冷静对待,不要冲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劝解,徐厚孙疑似饮了酒,行为过激,把一名劝解人员腿部咬伤两处,后公安部门及时赶到,在警方的再次共同劝说下,这一突发事件才得以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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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用 主题贴 回复   发表于 2013-12-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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