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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骂小三“贱人”被起诉 法官称是实话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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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台湾一名詹姓妇人(55岁)疑老公与罗姓女同事外遇,直接杀到他们公司呛骂罗女“贱人”等语,检方依妨害名誉罪嫌起诉。但士林地院的女法官认为,“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判定詹妇无罪。
    台媒报道,詹妇骂罗女“不要脸、贱人、╳╳娘、肖查某”等语,女法官审理指出,罗女被骂虽刺耳,詹妇是“情感表述”自己的婚姻受到侵犯,属于“意见”表达,受言论自由规范,法律没理由处罚“说实话的人”,因此判无罪,可上诉。

发表于 2014-4-25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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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6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法官大人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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