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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宿松公安李XX意外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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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本人在此说明我与双方无任何关系,免得到时候引起误会,我只是作为宿松市民发表一下个人观点和理论。
      至于事情的大概应该是宿松县公安局公共管理大队执法人员(据说为干部级别)李XX在9月30日在宿松舒华健身会所休闲的时候意外死亡,导致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大闹会所的事件。我个人以为,这件事情你们双方都应该理性对待,冷静沟通,不要因为这件事带来更多的麻烦事,死者家属这种设灵堂聚众闹事的行为是非常不理智的,我能理解你们当时的心情无比悲痛,但是你们的行为太过于偏激,跟医闹有什么区别,你们当初应该把事情托管给死者单位,让单位出面解决不就行了,说白点你们这样做其目的是为了多赔偿点钱,可是你们大错特错,这样做你们最少要损失一大笔,如果托管给单位你们将额得到一比可观的死亡赔偿金,可是如今,我想单位的态度不是很友好吧,因为单位最怕这样的事公开化,因为死者生为国家公务人员居然不是为了执行公务死在了健身会所,这样的行为非常恶劣。
      国家明令禁止公务人员不得进入娱乐,休闲,等带盈利性的商业会所,最后如果纪委查死者健身卡的来来源那将牵扯更多人的利益,所以单位最好的结果是冷静处理,结果你这样一来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替你们处理,俱乐部老板最好寻找法律援助,该赔偿多少就赔多少,不要相互攻击了,这样只能让更多的人悲伤和谴责。
      记住,国家现在有专门法律来解释医闹等意外死亡条律,以上所述纯个人观点,如有造成误会请原谅。




发表于 2014-10-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中 发表于 2014-10-8 08:02
我看你也是对方的走狗,本事情怎么扯到医闹上去了,实在属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而且与进娱乐场所是本质上区 ...

我觉得楼主文章观点没什么错,而你开口骂人是走狗。什么 叫黑店?他敲诈了用户么?偷税漏税?哪个开店的能全额交税金,哪个店全额交税能生存?你不是法官,你有什么 资格说别人是罪犯?有证照就会是安全么?三鹿奶粉还是名优产品 ,伤害了多少 儿童?农村种的菜有合格证么?……设灵堂在别人家店面目的是什么?只想多要钱而已。还有,国家计生政策只生一个,为何死者能生两个?钱是好东西,不要为钱失去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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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你也是对方的走狗,本事情怎么扯到医闹上去了,实在属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而且与进娱乐场所是本质上区别的,你的目的无非是混淆视听!你怎么不说该老板是黑店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资?殴打老人该当何罪?该老板已经是犯罪之人,倘你等在护着,就是帮助逃犯!你的良心也会受到天遣!

点评

既然是黑店,作为身为***警察的李某就更不该出入这种场所了。  发表于 2014-10-8 20:41
开口就骂人家是走狗,那你是什么?  发表于 2014-10-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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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死因都没有查明,就闹的满城风雨,不应该,也奇怪 公安局难道没有介入死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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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查明死因,双方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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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么多天基本搞清了来龙去脉,无证经营 至人死亡却逃避责任,舒华老板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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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舒华老板就是逃避责任,不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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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驾照致人死亡必须负刑事责任!无照诊所致人死亡必须负刑事责任!无照健身所致人死亡,必须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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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作为消费者,与黑店构成了合同关系,理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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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店理应负刑事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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