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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沙漠海

黑心中央城开发商 伤心的中央城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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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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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4 2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将拭目以待,在宿松能不能真正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估计是有哭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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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00: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楼主懂不懂电,你说的辐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配电房几米以外是没有辐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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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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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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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民生中央城开发商上报给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以及开发商与供电局对配电房位置的确定,都是有一个规范的程序来操作的。如果在未确定好配电房的位置前,民生中央城售房,这个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我们已经咨询了律师和相关主管部门,民生中央城开发商是否存在有违规违法的责任,答案是明显存在的:
1、没书面告知全体业主;2、没经过全体业主同意;3、事前未公示事后也未通知。4、如果开发商变更规划的行为得到了规划局的批准,规划局要向业主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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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民生中央城开发商上报给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以及开发商与供电局对配电房位置的确定,都是有一个规范的程序来操作的。如果在未确定好配电房的位置前,民生中央城售房,这个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我们已经咨询了律师和相关主管部门,民生中央城开发商是否存在有违规违法的责任,答案是明显存在的:
1、没书面告知全体业主;2、没经过全体业主同意;3、事前未公示事后也未通知。4、如果开发商变更规划的行为得到了规划局的批准,规划局要向业主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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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擅自变更建设规划的问题,首先要得到规划部门批准,否则就违法了,其次如果是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进行的设计规划变更,企业应该与购房人进行协商,‘这种情况下你是买还是不买?’如果购房者同意就解决了,如果不同意再商量解除合同、赔偿等其他方式。

开发商变更建设规划就是经过政府部门批准

没有和业主协商。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可以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赔偿内容应包括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房屋升值等方面。
意思就是现在退房至少要按2期的价格赔偿业主,
返还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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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6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民生中央城开发商上报给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以及开发商与供电局对配电房位置的确定,都是有一个规范的程序来操作的。如果在未确定好配电房的位置前,民生中央城售房,这个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我们已经咨询了律师和相关主管部门,民生中央城开发商是否存在有违规违法的责任,答案是明显存在的:
1、没书面告知全体业主;2、没经过全体业主同意;3、事前未公示事后也未通知。4、如果开发商变更规划的行为得到了住建局规划股的批准,住建局规划股要向业主承担行政责任。
1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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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城的业主,支持你们!从精神上支持你们!你们一定要齐心一定要团结!听说中央城的业主很多是在政府上班的,还有很多是老师,反正大部分是宿松的“精英”。。。应该有文化有素质有维权意识的人,应该不会有问题,希望你们维权成功!在宿松带个好头。。。。

以往在宿松维权难什么原因???业主不齐心!有的业主贪图开发商给的那么一点小利,去做带头收楼的旗子!现在的开发商为什么什么豆腐渣都敢建,那是因为政府什么豆腐渣都敢验收,这就是这个社会这么悲哀的原因!
        只能马恩几豁抛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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