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返乡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返乡的农民朋友们: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确定,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我县是20个试点县之一。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历史性成果,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农村土地承包中仍存在承包发证不到位、合同变更登记不及时、经营权证书面积与承包地实际面积不吻合、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物权法》颁布后,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属不动产产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登记。因此,中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进一步查实农民承包地的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健全土地用益物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权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利于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有利于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益,促进农民增收。确权登记颁证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这次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总的原则要求是:在保持现有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不改变原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承包户承包地块,不改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要求操作;坚持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分六步进行:一、宣传政策;二、农户填写申请表;三、调查摸底;四、由农户现场指认,逐块实地勘察,绘制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五、结果公示并由农户签字确认,分村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六、由县人民政府向农民颁发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广大的返乡农民朋友们,你们在外辛苦了一年,可能对我县开展这项工作还不知情,政策还不知晓,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到你们的切身利益,真诚地希望农民朋友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村、组的工作,充分利用春节回乡过年的时机,对自家的承包地的地块、面积、界址等,及时做好指认和实际结果的确认、签字等工作,并积极参与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自己权益得到维护。如果来年继续外出,请指定好委托人,签订好授权委托书,将后续的其他工作授权委托代理人来完成。 祝愿广大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产发展、生活幸福! 宿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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