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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打人逼人脱衣 小小年纪真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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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这新闻真的还是假的呀?我怎么听着像狗血剧呀!

      因不满前男友和别人谈恋爱,一高二女生多次殴打情敌,并伙同另一女子强拍对方裸照。近日,邓某和杨某被宿松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

  今年16岁的邓某是高二学生,2014年期间,被告人邓某得知被害人何某同其前男友吴某谈恋爱,遂对何某心生怨恨。 10月中旬,邓某两次殴打何某,致何某轻微伤。 11月3日,邓某同朋友杨某一起进入何某的房间。进去后,邓某先后用网线、伸缩棍等物品对何某实施殴打,杨某亦用伸缩棍对何某实施殴打。为发泄怨气,邓某逼迫何某脱光衣服,喝烟叶泡水,并用竹签刺其胸部,用衣架捅其下体。

  之后,邓某、杨某将何某带至杨某的出租屋内,继续对何某实施殴打,并用饮料瓶、电视机底座捅,甚至刮其体毛。接着,邓某又将何某带回何某自己的房间继续实施殴打并拍下何某裸照。 9时许,邓某等人才离开何某的住处。经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宿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杨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邓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发表于 2015-4-1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    在少数的年轻人怎么如此缺德变态,判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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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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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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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可能会从此留下婚姻恐惧症!---应该考虑去看心理医生!---应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害!!-----判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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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处女好容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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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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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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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太狠了,太恶劣了,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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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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