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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县城 你我共建——致市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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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朋友们:

       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居住环境是你我共同的心愿,近年来,在您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参与下,市容环境和建设秩序有了明显改善。然而,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城区市容环境,制约着县城文明创建工作的提质增效。为此,我局将决定集中开展城区市容环境、规划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希望您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行为,告别陋习。不乱扔烟头、纸屑;不乱放鞭炮、乱撒冥纸;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泼洒污水,做到垃圾袋装化,并将垃圾投放到设置的垃圾容器内,或交该路段清扫保洁的环卫工人现场收集。对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一律予以曝光并实施处罚。
       二、规范经营,守法经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进行生产加工、回收、维修、晾晒、摆放物品;不得在店外吊挂商品、摆放货物、经营销售。早餐摊点、夜市摊点一律在店内文明经营。菜农、菜贩一律就近入市,守法经营。对占道经营的摊点一律强制取缔。
       三、规范设置,依法许可。凡需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的,均应先向城管部门申请,并按审批要求规范设置;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一律予以拆除或收缴。  
       四、规范运输,强化许可。任何渣土运输企业或个人应严格按照《宿松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办理许可,并委托有资质的渣土公司运输,对未取得渣土运输资质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实施处罚。
       五、规范交通,有序停放。城区二轮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一律上人行道停放,停放时做到整齐有序,车头朝外与道路成直角;沿街企业、单位、场所等要按照文明创建要求落实“门前三包”,安排专人规范门前车辆停放,对乱停乱放、占压盲道、严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一律上锁或拖离。
       六、规范张贴,依法处罚。不得在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发布信息应在城管部门设置的《便民张贴栏》内规范张贴,对违规发布信息的行为,一律按上限依法查处。
       七、规范建设,强制拆除。严格执行“新建要批准、在建要管控、违建要拆除”的管理要求,各类建设均应按批准后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对未经批准、未按批准规划执行、未按审批图纸建设的违法违规建筑一律强制拆除。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姿态,从平时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城市管理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创造更干净、更靓丽、更有序的城市环境!



宿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表于 2015-4-13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城管局的治理行为,文明城市就要这样,老菜市场(黎河东南西北街)周边店铺都是延伸违建在人行道上的铁皮棚,也是菜市场周边道路不畅和环境丑陋的主要根源,希望城管执法局以文明城市的大局出发彻底清除黎河东南西北街的违规建在人行道上的违规建筑,让宿松更加美丽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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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脏乱差都是平时不加强管理的结果。(沿街墙壁与电线杆贴满了小广告咋没人管?广告上有的是电话为什么不处理它们?)执法局你执的是什么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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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是强制措施  “自律”是内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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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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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靠一阵风攺变不了不自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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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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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宿松县宿松路35号吴宗火违规违建房贵局是否真根据信中第七条依法强行拆除!看行动了,这信这次不又是怱悠宿松人民的吧?人们会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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