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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治丧环境集中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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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治丧环境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根治不文明丧葬陋习,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及服务秩序,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丧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县城乡区域范围内
      二、整治时间:2015年5月20日—2015年6月19日
      三、整治内容: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
     (二)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
     (三)禁止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四)禁止在城区范围内沿途抛纸焚香、摆设路祭、燃放烟花爆竹、奏放乐曲等污染环境行为。
     (五)禁止使用非客运车辆和农用车载人。严格控制送葬车辆,除遗体接运车辆外,每户接送车辆不得超过4辆。
     (六)禁止生产、销售小棺木、大理石棺木等丧葬用品。
     (七)取缔无营业执照的丧葬用品销售场所或销售点,查处丧事服务个体经营者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全县干群要积极投身到殡葬改革中来,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相关规定,树立厚养薄葬、文明丧葬、节约丧葬新风尚。对违规丧葬行为一律曝光。
      五、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四严禁”、“五提倡”即:“四禁止”:禁止大操大办;禁止迷信活动。禁止乱埋乱葬。禁止超标建墓。“五提倡”: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提倡不保留骨灰。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提倡文明低碳祭扫。对违规丧葬行为一律先停职,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予以查处。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对聚众闹事、阻碍执行公务,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宿松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日




发表于 2015-5-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道士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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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猪死狗都舍不得、何况死人、缅怀英烈也要送花默哀3分钟、何为迷信何为封建?{:soso_e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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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不要骨灰盒后,又下地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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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热烈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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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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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论坛昨晚发的一则韩文小湾因打麻将打死人的报道今天怎么不见了,是什么原因啊?

点评

消息不属实。  发表于 2015-5-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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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到村到户,不走过场,不设整治时间,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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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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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阵风 吹过去就没了  而且还不知道吹不吹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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