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至9月份,我县共有250余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被交警部门查处,其中饮酒驾驶220余起,醉驾近30起。涉酒类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但少数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侥幸心理依然严重,酒驾现象时有发生,成为流动的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我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酒驾查处力度,力保道路交通安全,先后集中警力在城乡开展了30余次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从查处情况来看,小型汽车和摩托车类驾驶人酒驾现象比其他类驾驶人突出;晚间酒驾比午间突出。少数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薄弱、侥幸心理严重,端起酒杯就忘了交通法律法规,饮酒甚至是醉后依然驾驶车辆,严重危害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少数驾驶人因二次饮酒受到处罚。有10余名驾驶人是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后受到查处。 对现场查获的酒驾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立案查处。对饮酒驾驶行为的驾驶人一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交通违法记12分;二次饮酒驾驶车辆的驾驶人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 2000元,吊销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一律吊销驾驶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在酒驾整治行动中,还查处了6起毒驾行为。 在酒驾整治行动中,我县媒体记者和网民对酒驾查处过程进行了跟踪拍摄和监督,让酒驾整治行动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对酒驾行为的严厉查处,有力地遏制了酒驾行为的蔓延,提高了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保护了出行安全。 交警部门表示,查处酒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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