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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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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视为“支援基层服务年限”。
      根据管理办法,医师多点执业首先要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第一执业地点全日制工作的执业医师须取得医疗机构备案同意,医联体内部多点执业则无需备案。
      精神病、儿科、院前急救等紧缺专业的医师,或选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护理、养老、采供血机构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放宽到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的执业医师。
      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多点执业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限制。





发表于 2015-11-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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