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网站上,太平猴魁国礼茶叶礼盒售价高达2699元 在六百里猴魁公司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2015年1-7月,黄山市国税局为其最大客户 客户名单曝国税局巨资购茶 11日,网上流传一篇名为《一份公开转让说明书泄露惊天秘密: 绿茶之王的主要消费群体竟是国税和国企》的文章。文章称,安徽黄山市国税局、安徽省委省政府接待办、皖北煤电集团等政府部门和安徽省属企业成为太平猴魁的主要消费群体,其中黄山国税局今年1到7月花费61.99万成为黄山六百里猴魁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六百里猴魁公司)的主要客户。黄山市国税局回应记者称,61.99万购茶的相关数据,涉事公司并未与他们沟通过,他们认为“严重失实”。而六百里猴魁公司的主办券商国元证券则在转让声明中称,他们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黄山国税局被曝花61.99万买茶叶 记者查询发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民间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昨天下午,记者登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审查信息公开中,记者找到了《黄山六百里猴魁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该说明书为申报稿。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介绍,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六百里猴魁公司已经成为绿茶行业尤其是太平猴魁茶叶产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还建立了首个黄山太平猴魁博物馆。“六百里”茶叶先后被认定为中国著名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 记者查询发现,太平猴魁产于黄山市黄山区,属于绿茶类尖茶,在尖茶中属于价格较高的产品。这种茶对生产环境要求高,采摘时对鲜叶大小特别讲究且只能在四至五月间,毛茶制作工艺复杂且多为手工制作。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在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安徽省内太平猴魁茶叶销售收入。其中,2015年1—7月,该公司对黄山市国家税务局的销售额为61.99万,占主营业收入的5.40%,为今年1—7月最大的客户,安徽一家省属重点企业皖北煤电集团则为26.79万,占销售额的2.34%。 公开转让说明书还披露了2013年和2014年六百里猴魁公司的销售客户情况,这里面同样出现了政府部门和安徽省属企业的名字。其中2014年皖北煤电集团为61.02万元;2013年,安徽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成为六百里猴魁公司的最大客户,数额为148.53万元。 最贵太平猴魁网上报价近万元 此外,根据这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六百里猴魁公司太平猴魁分特档、高档、中档、低档等四个等级,同时还根据不同消费需求,开发了20 多套系列包装。但黄山国税局等单位购买的哪种档次的茶叶,公开说明书没有披露,记者也并未从黄山国税局核实到。 对于太平猴魁的价格,记者在该公司网上发现,价格都被标注为1元。而在两家电商网站上,记者发现,太平猴魁的价格各个区间均有,便宜的四五十元每盒,也有四五百元一盒的,最贵的是一种叫做“猴魁新茶太平猴魁茶叶特级礼盒绿茶2015太平猴魁国礼”,价格为9999元。 根据公开说明书,六百里猴魁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一些风险及重要事项,其中提到,太平猴魁作为绿茶中的精英品种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本身原产地的产量相对有限,因此前些年的销售目标主要锁定在高端市场客户,但2013 年以来,受国内经济增长放缓,以及国家提倡节俭等政策的影响,高端茶的消费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 国税局称数据失实 茶企及证券公司承诺信息真实 昨天下午,记者根据安徽省各市国税局政务公开的电话,致电黄山市国税局,国税局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事情。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六百里猴魁公司公开的数据没跟黄山市国税局核实过,“61.99万这个数据严重失实。”他表示,黄山市国税局已经跟六百里猴魁公司沟通此事,并称六百里猴魁公司承认失实,已经赴京来更正这个数据。至于具体采购茶叶的花费肯定要比61.99万要少。 对于黄山市国税局所称的61.99万数据严重失实的说法,记者随后致电六百里猴魁公司,询问该公司是否如国税局所说已经在更改数据,该公司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她并不知道这个事情,知道这个事情的董事长秘书目前在休假,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记者发现,六百里猴魁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称,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该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在这份说明书的最后,分别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和盖章。 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六百里的主办券商国元证券声明称,公司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随后从一位业内人士处获悉,公开转让说明书是企业上新三板的信息披露文件之一,类似于IPO招股说明书。这属于必备文件,不允许有假,公开说明书由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制作,如果有假,涉事公司和以上单位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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